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入职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培训的通知

 

各系:

为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关于多措并举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精神要求,实施我院双高校建设中师资“精进”工程,加强新入职教师培养,提升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请各系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新入职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培训

一、培养对象

2021学院入职专业教师

二、培养目标

  1. 提高新入职教师的实践技能。依靠实践经验和锻炼提高教师动手操作能力,实现知识转化,积累行业经验。
  2. 丰富新入职教师专业理论知识。参与专业建设与课程开发,拓宽教师视野,紧跟新知识、新技术发展步伐,丰富专业知识。

三、培养措施

  1. 对照专业整体要求,制定新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培训与考核方案(附件1)。对照教师专业实践能力的整体要求,同时结合系部发展,为新入职教师确定发展方向,拟授课程等。
  2. 鼓励教师企业实习,实现校企合作培养。系部制定教师到企业进修实习的具体计划和要求,安排教师到企业一线顶岗实习挂职锻炼,掌握本专业主要岗位所必须的专业技能。
  3. 利用校内实训基地,开展实践技能培训。依托校内实训基地和生产性实习任务,对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技能培训,使专业教师在实践锻炼中提高动手能力。
  4. 参与企业技术开发,促进“产学研”一体化。鼓励与企业开展应用型课题研究和科技服务活动,提升教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 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提升教师业务水平。鼓励教师不断学习发展,考取相应等级证书,使教师能力与水平在行业中处于领先。

四、结果认定

  1. 专业实践培训结束后,各系组织考核,可与实践企业联合组织,通过者认定为专业实践培训合格,获得专业实践I培训证书。
  2. 各系将新教师专业实践考核表(附件2)报教师发展中心,由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并备案。

五、系部主要职责

  1. 新教师专业能力培训一般为整个见习期,各系将本单位“新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培训与考核方案(附件1电子版)于1115日上午11点前,报送教师发展中心备案,同意后方可实施
  2. 培训过程中系应采取措施检查督促专业能力培训工作的落实。

 

 

教师发展中心

202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