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入职教师所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入职教师的培养,充分发挥老教师“传、帮、带”作用,保证新入职教师上课前接受老教师指导,请新入职教师所在单位组织“以老带新”工作。
一、培养对象
2021年学院新入职教师。
二、指导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1.严于律己,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优良的职业道德风范,严谨的治学态度、乐于奉献的思想品质,无教学事故。
2.原则上应为副高及以上职称,讲师须任现职五年以上。
三、指导教师主要职责
1.进行师德教育,培养新入职教师实事求是、严谨踏实的科学态度和敬业精神。
2.进行教学指导,传播先进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指导新入职教师备课、讲课、撰写教学文件,提高新入职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
3.进行专业实践指导及科研指导,提高新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培养新教师的科研意识和科研能力。
4.机关处室指导教师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帮助新入职教师提升教学能力。
5.指导教师负责制定结对新入职教师培养计划,填写《“以老带新”新教师培养计划书》。
6.培养期结束时,对新入职教师在被指导期间的工作表现给出鉴定意见。
四、新教师主要职责
1.参加学院及系部组织的教学能力培训、专业实践能力培训。
2.为指导教师助课,学习如何备课、讲课、撰写教学文件、进行课堂管理。
3.依据所学专业及未来所授课程,旁听系部教师授课。一学期听课5次以上,做好相关记录。
4.参与教科研、技术服务。
五、新教师所在单位主要职责
1.新教师所在单位单位为新入职教师选派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可同时指导1-2名新入职教师。
2.“以老带新”培养期一般为一整年,过程中新教师所在单位应采取措施检查督促“以老带新”工作的落实。
3.指导教师应相对稳定,如无特殊原因,一般不作更换。
4.“以老带新”培养期满后,新教师所在单位在《“以老带新”新教师培养鉴定表》中给出鉴定意见,鉴定结果合格后方可同意该教师进入专业实践能力培训考核。
请各系部师资联络人于11月15日上午11:00前,以系(部)为单位将纸质版培养计划书(附件1)及培养汇总表(附件3)报送教师发展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