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训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订本实训室安全管理规范。
二、适用范围
规定适用于进入实训室内所有人员。
三、实训室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实训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测试任务顺利进行;
2.负责管理实训室业务流程;
3.负责实训室质量控制,维护实训室质量体系,审核、监控测试数据和结果;
4.负责实训室安全检查与突发事件处理;
5.负责监督检查实训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训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训室日常卫生制度。
6.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账建档工作;
7.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
8.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
四、实训室管理办法
1.实训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和学院有关制度,确保安全文明从事研发工作。
2.实训室出口、走廊是安全通道,任何时候应保持畅通。实训室配置的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水带等供消防使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能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3.实训室要保持整洁、安静,物品摆设要整齐、规范、科学,做好四防、五关、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窗,水、电、气;查仪器设备)。
4.所有进入实训室的人员应服从实训室管理人员安排,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5.实训室的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训室中的任何设备。
6.对于有规定的预热时间的仪器设备,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预热登记。
7.不得将与实训无关人员带入实训室。
8.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五、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训室应制定相应实训室规则及实训室安全制度。根据本实训室情况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及防火、防盗管理制度,实训室内部人员要严格执行。进入实训室的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实训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2.实训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训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训仪器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各仪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3.实训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实训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负责本室的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对于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危险物品,应由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操作。
4.来实训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训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实训人员进入实训室应穿着实训服。与实训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室,外单位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实训室,必须经实训室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才能进入实训室。
5.不得在实训室饮食、娱乐,使用化妆品,实训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不能用来盛载食物和饮料。
6.实训室及走廊禁止吸烟,特别是在有易燃、易爆的试剂气体场所或做有关实训时,严禁烟火。
7.实训工作结束后,必须关好电源、仪器开关。下班前,实训室负责人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训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清扫易燃的纸屑等杂物,消灭隐患。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实训室安全。
8.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训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实训使用过后废碴应按规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禁止向下水道倾倒。
9.实训室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摆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实训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10.严格实训室钥匙的管理,钥匙的配发应由有关负责人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配置钥匙。
11.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必须按规定上报,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事故现场。
12.因人为原因造成实训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仪器安全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的管理
1.仪器设备购入、验收合格后,由管理员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并建立《仪器设备台账》。
2.仪器设备有检定规程,有授权检定机构的仪器设备,应送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没有检定规程的仪器设备,由实训室按自校或互校方法进行自校或互校。
3.管理员至少每年两次对测量设备进行核查。
4.复检(校)后的检定(校准、检测)证书或报告原件存入仪器设备档案。
(二)仪器设备的使用与操作
1.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人保管。
2.操作者必须掌握所用仪器设备工作原理、技术性能、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等技能。
3.实训室仪器清整归位,检查实训仪器是否运作正常,无灰尘蛛网及污垢,对量筒、烧杯等易碎易裂之仪器应清点其数量,并呈报废数,根据清点结果,对损坏或缺失仪器进行报修,并及时请购。
4.每台仪器设备必须按照校准规范、监测或检测规范、使用说明书等制定作业指导书。
5.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者应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其内容应包括:使用时间、开机目的、使用前后及使用过程状况、使用人。
6.凡经过记载有错误、显示的结果有疑问、通过检定等方法证明仪器设备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其加以明确停用标识,如可能将其贮存在规定的地方直至修复;修复的仪器设备必须经校准、检定(验证)或检定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
(三)仪器设备的维护与维修
1.实训室所有仪器设备应得到正常维护,仪器设备应由专门人员按使用说明书和维护程序的要求给予维护。
2.送检的监测仪器设备取回验收后,应给予维护和检查。
3.仪器设备应建立仪器设备使用维修档案,记录设备投入使用以来运行状况、包括交接、检定、校准、使用情况、故障、维修等所有信息。
4.长期不用的仪器设备每周开机通电半小时,以达到除湿的目的,或以其他方式定期维护保养,使它们一直处于良好状态。
七、卫生工作制度
1.实训室卫生管理按定人定区域划分,实行片区负责制。
2.实训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肃、严密、严格、严谨;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喧哗、打闹、抽烟。
3.严格卫生责任制,各实训室应有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保持实训室窗明台净、地面无可见污渍、仪器摆放整齐、实训台面一尘不染。每日实训结束后清理废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蚀。实训完毕,应立即进行清洁整理,将使用仪器清洗干净,玻璃仪器放入烘箱干燥,物归原处,将实训台,通风橱整理干净。
4.实训室工作人员上岗操作时,应按相关规定佩戴标识、穿着实训服、帽。
5.实训中产生的“三废”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废弃物由实训室统一处理,不得私自倾倒。
6.实训用过的仪器应及时清洁干净,放回指定位置,不得滞留现场。
7.实训室、门口及走廊不准堆放杂物,要求整洁通畅。保证实训室无尘、无震动、通风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