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实训中心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将其打造成集学生实验、实训、新技术实践、竞赛培训、课外科技活动、课程设计、毕业设计以及教师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性基地,深入实施“实践创新教学工程”,确保实验实训室开放工作的规范与高效,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开放原则
1.实训中心不仅是推行素质教育、培育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核心场所,也是广大教师进行教学与科研活动的重要阵地。开放实验实训室,旨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升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同时,为学生创造实践学习的条件,也是教育教学改革的关键一环。
2.实验实训室开放应遵循“全员参与、因材施教、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实践操作能力。
3.实验实训室开放应在完成既定教学计划后实施,同时,实验实训室的建设应更加注重为开放活动提供充分保障。
二、开放形式
1.学生自主选题实验:涵盖与教学相关的各类实验系统操作、综合设计开发型实验以及利用常规仪器设备和场地进行的自主制作、调试与测试。
2.有组织的学生课外实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课外兴趣小组、专业社团等。
3.竞赛训练: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验中心提供场地与设备支持,主要利用课余、假期及节假日时间进行。
4.实践选修课:针对智能建造等新兴领域的新技术、新工具进行系统训练。
5.统筹安排教师科研与学生课外学习需求,提供必要的支持与指导。
三、开放管理规定
1.开放实验实训室的学生管理与设备维护由指导教师和专职管理教师共同负责,以指导教师为主导。
2.强化开放过程管理,确保学生安全与实验实训室环境设备安全。学生在实验实训室活动期间,必须有教师在场,严禁将钥匙交予学生或允许学生长时间单独留在实验实训室。
3.学生课外科技活动专用室的仪器设备实行指导教师借用责任制,确保设备的安全与合理使用。
4.严禁在实验实训室进行与开放项目无关的活动,特别是玩电脑游戏等。
5.学生自带实验项目的,需向实验实训室提交申请,并设计具体实施方案,经实验实训室同意及系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严格实施实验实训室开放登记制度,指导教师和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的开放工作业绩将计入年度考核。
7.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实训室,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将按学校规定处理。
8. 学生完成实验项目后,需提交实验报告、论文或实物等成果。指导教师需根据学生提交的成果及实验态度等进行评价,并及时上报结果。
9.在开放实验实训室过程中,教师应以身作则,注重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工作态度及团队协作能力,同时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技能及创造性思维的培养。
10.安全与应急处理:实训中心应加强防火、防水、防爆、防盗、防事故等五防工作,确保安全无虞。遇到突发事件时,需立即报告中心管理人员,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